北京9月30日訊 今日,銘普光磁(002902)(002902.SZ)股價下跌,截至收盤報12.78元,跌幅3.77%,總市值26.84億元。
昨晚,銘普光磁發布《2022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4550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將用于如下項目:光伏儲能和片式通信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項目、車載BMS變壓器產業化建設項目、安全智能光儲系統智能制造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資料圖】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對象為不超過35名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特定對象,包括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機構投資者等。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兩只以上基金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托投資公司作為發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最終發行對象將由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授權,在公司取得中國證監會關于本次發行的核準批復后,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發行競價情況,以競價方式遵照價格優先等原則協商確定。所有發行對象均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A股股票。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發行價格為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不含定價基準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上市公司若發生派息、送紅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價格將相應調整。
最終發行價格由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授權在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準后,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發行競價情況,以競價方式遵照價格優先等原則協商確定。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最終以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45500.00萬元)除以發行價格確定,且不超過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并以中國證監會核準的發行數量為準。發行數量未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符合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問答——關于引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2020年修訂)的相關規定。
發行對象認購的股票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鎖定期結束后,按照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執行。
截至預案簽署日,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尚未確定發行對象,因而無法確定發行對象與公司的關聯關系。公司將在本次發行結束后公告的《發行情況報告書》中披露發行對象與公司的關聯關系。
本次發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沒有變化,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仍為楊先進、焦彩紅夫婦。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關于本次發行的目的,銘普光磁表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將有效緩解公司的資金壓力,降低公司資產負債率,優化財務結構,增強公司融資能力,從而加快推動各項業務發展,進一步夯實業務基礎、加強研發投入,緩解中短期的經營性現金流壓力,降低公司日常經營中面臨的市場環境變化、國家政策變化、流動性降低等風險,為公司業務持續發展提供保障,實現公司長期持續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