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023年7月7日,喜臨門(603008.SH)發布關于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浙江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
喜臨門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以下簡稱“浙江證監局”)《關于對喜臨門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3】61號)(以下簡稱“《警示函》”)。
2023年4月26日,喜臨門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2年度業績快報公告》,預計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3,754.68萬元,同比下降57.49%。公司未發布業績預告,信息披露不及時。
上述行為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規定。公司董事長陳阿裕、總經理陳一鋮、董秘沈潔、財務負責人胡雪芳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第五十一條規定,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規定,證監局決定對上述人員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你們應認真吸取教訓,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嚴格執行財務及會計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規范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并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如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視,將嚴格按照浙江證監局的要求積極整改,盡快提交書面報告,并將以此為鑒,認真吸取教訓,持續加強對《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學習,認真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完善內部控制,進一步健全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強化公司規范運作意識,提升信息披露質量,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促進公司健康、穩定、持續發展。
本次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