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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分學校劃線、分學校公布、一次錄取
按照規定,鄭州市區普通高中錄取實行分學校劃線、分學校公布、一次錄取的辦法。錄取時根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和班額控制標準,一次性確定每所學校的錄取分數線。根據錄取分數線確定錄取名單,進行錄取。
鄭州市區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的劃定,以學校招生計劃、考生學業考試成績和考生填報志愿為依據,分別劃出統錄分數線、分配生錄取線。
具體辦法為:
1.鄭州市區第一批次學校錄取分數線劃定。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劃線時,按照“志愿優先、依據分數”的原則。首先,按照某校統招生計劃數的40%劃定分數線;然后,按照報考該校第一志愿考生的學業成績,及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分配生計劃數,劃定該校在各初中學校的分配生錄取線。
劃定40%統錄生分數線時,根據考生志愿和學業成績高低統一排序,排序時既考慮第一志愿也考慮第二志愿。
2. 鄭州市區第二批次學校錄取分數線劃定。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劃線時,按照“依據志愿、依據分數”的原則,進行第二批次的劃線錄取。
3. 鄭州市區第三批次民辦普通高中和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錄取,由學校自主進行。
今年,鄭州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堅持“錄取分數線公開”的原則,公布方式與去年相同,各學校的統錄分數線由學校公布,鄭州市區普通高中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由鄭州市教育局中招辦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