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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日報記者蔡俊杰 通訊員許瑩聰
“我們已經聯系脫保單位重新存儲工資保證金58萬余元,并就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脫保問題制定了完善的整改方案,正在逐一落實,相信農民工工資的兜底保障會越來越扎實。”近日,浙江省慈溪市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向檢察官反饋道。
今年5月,慈溪市檢察院在辦理農民工被欠薪支持起訴案件時,發現了相關公益損害線索。經查,轄區內有的工程建設項目已開工,但企業原按“一地繳存,多地認可”原則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保函已過期或保證金已退還,且相關職能部門日常運營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服務監管平臺也未及時予以監管。
“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是用于支付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專項資金,是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兜底措施,事關社會和諧穩定。這方面,絕對不能出現問題。”承辦檢察官認為上述情形可能不止于個案,遂充分運用數字檢察手段,調取了本年度轄區新辦理施工許可證的企業名單、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服務監管平臺納入監管的企業名單等信息,構建數字監督模型。經過碰撞、比對和研判,檢察官摸排出全市有4個工程建設項目規模較大,項目總金額高達6590萬元,但是均未按照法律規定存儲工資保證金,導致大量農民工工資處于無保障狀態。
工程建設領域是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重災區”。為此,今年6月,慈溪市檢察院制發檢察建議,建議相關行政機關履行監管職責,督促4個工程建設項目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存儲工資保證金或提供工資支付保函;同時排查全市范圍工程建設公司的工資保證金存儲情況,預防和減少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的發生。檢察建議發出后,相關行政機關積極整改,涉案4個項目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均已重新存儲工資保證金,合計58萬余元。
針對辦案中發現的工程建設公司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動態監管困難的問題,慈溪市檢察院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召開推動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協調會,并與相關職能部門共同簽署合作備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