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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APP顯示,近日,廣州互聯網法院公告辛有志(辛巴)與趙某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裁判文書。據悉,趙某某在其賬號發布視頻上懸浮文字“爆炸消息,辛巴復出 又賣假貨?……套路玩的深,??蛹依锶恕?。有網友在該視頻下方評論“封殺”“堅決抵制辛巴”“活該”等,也有網友表示是在黑辛有志。案涉視頻稱辛有志“賣假貨”“這款手機是只供給印度的低端機”“批發價不到50元,國內根本沒人要”,直指辛有志售假,但趙某某未提供證據證明存在該客觀事實。
辛有志提交了紅米手機的相關采購合同,可初步證明其銷售的紅米手機有合法來源;結合其直播視頻,關于A1007為商品上架編號的解釋亦有一定的可能性。據此,趙某某未提供證據證明其視頻宣稱的內容為客觀事實,屬于誹謗。最終,法院判處被告趙某某在其賬號公開發布致歉視頻,并向辛有志賠償維權合理開支4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