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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記者 徐暢
6月26日,臨沂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記者在會上了解到,夏糧收購期間,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做到“三個堅持”,落實好糧食流通行政監管責任,保護種糧農民利益。
堅持全面履責強監管。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糧食流通行政執法辦法》等法規政策規定,糧食行政部門對各類市場主體糧食收購、儲存、運輸和政策性糧食購銷,以及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執行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全市糧食行政部門將認真履行職責,全面落實各項監管責任,督促指導轄區內糧食收購主體嚴格落實國家糧食購銷政策,共同維護夏糧收購市場秩序。
堅持突出重點嚴執法。組織開展夏糧購銷執法檢查,按照“五要五不準”收購守則要求,對各類糧食收購主體以下行為進行監管:是否拖欠農民售糧款“打白條”,是否違規代扣、代繳稅、費和其他款項,是否依規開展收購備案,是否公開收購品種、質量標準、收購價格,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等情況。突出加強對地方國有糧食儲備企業的監管,重點檢查收購庫點定點、收購和銷售各環節是否嚴格落實政策性糧食購銷法規制度,是否存在“以次充好”“低收高轉”“以陳頂新”“摻雜使假”“拒收合格糧食”“挪用收購資金”等違規違法行為,是否存在“轉圈糧”“空氣糧”“升溢糧”“損耗糧”“價差糧”“坑農糧”等靠糧吃糧典型問題。
堅持依法規范重處罰。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違反《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坑農害農、損害糧食經營者合法權益等行為,堅決做到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嚴格規范糧食執法行為,嚴防隨意性執法、選擇性執法,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等問題,切實保障夏糧購銷活動平穩有序進行,維護國家糧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