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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黑龍江省伊春市伊美區官方公號“伊美發布”對此前引發爭議的“城管鏟字”事件作出了回應。據通報,事件發生后,伊美區召開優化城市管理專項工作會議,指出此次事件是在全區落實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日常考核評價機制,因對城管部門進行量化打分引發的。會上,有關部門表示:實施常態化量化管理是為了充分調動各部門工作的主動性,持續為群眾打造一個干凈整潔的城市生活環境,而此次事件的發生與常態化管理的初衷背道而馳。對此,當地“要充分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堅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早前,許多人都在網上流傳的視頻中,看到了當地城管一邊鏟除商戶門上貼字,一邊在對話中向商家“求理解”的樣子。客觀而言,當事城管的態度相當禮貌、客氣,似乎他們也知道自己正在做的事情是不合理的。面對商戶的憤怒質問,當事城管表示:創文辦下來檢查時,如果發現貼字,會直接扣他們的分。如此“實誠”的回復,著實令人啼笑皆非。
按理說,檢查也好,扣分也罷,都不過是維護市容市貌、衡量城市管理工作成效的手段之一,但在這起事件中,“避免扣分”卻異化成了當地城管部門的執法目的本身。這種異化的執法邏輯,不僅讓城管工作脫離了人民群眾的需要,也不符合上級主管部門訂立考核標準的初衷。
視頻中,一位阿姨犀利地說,讓城管“管點有用的吧”,生動體現了民眾對這種執法邏輯的不滿。這也提醒地方主政者,設計任何政策都必須充分考慮其執行實效,“常態化量化管理”聽起來很現代、很科學,但如果不輔以有彈性、有溫度的考核機制,很可能會在落地過程中走樣,成為簡單粗暴的KPI考核,最終導致“一刀切”的現象發生。
在執法工作中,即便是社會普遍認同的執法標準,也可能遇到各種需要“特事特辦”的情況。此前,河南洛陽一名大爺因為賣了198元的農殘超標蔬菜(從大型批發市場進貨而來),被當地市監部門“依法”處以11萬元罰款并要求強制執行,便引發了社會各界的批評,并最終被當地法院依法駁回。前一個“依法”之所以要加引號,是因為當地市監部門的處罰雖然符合食品安全法,卻不符合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和立法精神,對無主觀故意、積極配合調查、未造成實際危害后果的初犯者明顯畸重。有法可依的執法標準尚且如此,“不許商戶貼字”之類明顯具有主觀隨意性的執法標準,更應被認真審視,而非被簡單機械地逐級落實下來。
今年2月,某地城管挨家挨戶撕春聯的事情,一度登上熱搜,更早之前,一些地方以維護市容市貌為由,要求商戶統一招牌,導致整條街“變丑”的新聞,也屢次引發社會討論。在公眾視角下,人們很容易看出其中的荒唐。但是,上級設立的死標準、死命令,卻讓執法者“不得不為”。
面對這些事件留下的教訓,有關部門還應深刻認識到:城市管理是一件極為精細的工作,無法簡單拆解為簡單粗暴的KPI考核,量化管理的手段并無原罪,但任何管理手段都不能“反客為主”,凌駕于民眾與社會的實際需求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