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師沒有口頭承諾,我肯定不會接著交錢。”近日,長沙市民丁先生通過今日頭條“頭條幫忙”長沙頻道向晨意幫忙記者求助稱:他的孩子今年小升初,此前他在湖南鼎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花了28200元給孩子報名輔導語文,數學等學科。在培訓期間,機構劉姓老師曾對丁先生表示,機構可以“保校保班”,即劉先生可以交一筆錢,可以讓孩子上到一所學校的重點班。劉先生想為孩子的前途盡一份力,于是他又交了9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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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丁先生的孩子被派位到了心儀的學校,當他找教育機構負責人孫女士幫忙調班時,被告知“做不到”。丁先生認為該機構騙了他。
7月8日,劉姓老師表示校方確實存在違規行為。當晚,機構退還了丁先生38000元費用。長沙市教育局校外培訓監管處工作人員表示,該機構已違規,將對其嚴肅處理。
機構老師稱可以“保校保班”,家長交了近萬元
長沙市民丁先生的小孩今年下半年小升初,因此在2022年10月,丁先生和湖南鼎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簽下一份《輔導合同協議》并交了28200元學費,讓培訓機構老師在10月2日到12一月31日這段時間輔導孩子的語文數學英語,共計120課時。
丁先生一直希望孩子可以到雨花區金海中學的重點班讀書。2022年11月,丁先生從劉老師那里打聽到:培訓機構可以“保校保班”,丁先生需要交一點錢,小孩可就能上金海中學的重點班。為了讓孩子能夠上到滿意的學校,11月19日,丁先生給劉老師轉去9555元。
交錢后,丁先生與湖南文京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簽下一份《簽約班協議書》和一份《補充協議》。劉老師解釋說,雖然合同是和文京簽的,但是后續依舊由鼎校教育來處理此事。
小孩派位進校,家長找老師轉班被告知“辦不到”
今年6月,丁先生的小孩派位派進了雨花區金海中學。丁先生找劉老師詢問換班事宜,被劉老師告知“自己已不在培訓機構工作”。丁先生隨后找鼎校教育負責人孫女士,對方明確表示無法做到。
晨意幫忙記者發現,在《簽約班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未被補充條款約定學校中的任何一所錄取,機構會退還丁先生收費總額的40%。而在《補充條款》中,并沒有明確寫明學校名稱,而是以學校拼音首字母的方式代指學校。例如丁先生心儀的金海中學,在合同中就用“JH”代指。機構一共提供了13家學校,丁先生則選擇了包括金海中學在內的8所學校。
丁先生希望,鼎校教育能夠按合同約定對他進行退款:“我簽約不是為了退錢的,我感覺培訓機構根本就沒做事,他們的老師在騙我。”隨后,丁先生已將自己的情況反映給教育主管部門。
涉事老師承認違規,培訓機構已退錢
7月8日,晨意幫忙記者與丁先生一同聯系上劉老師。丁先生質疑:“我懷疑你此前告訴我的保校保班是違規行為。”對此劉老師則回應稱:“包括培訓也是在違規的,這本來就是一個灰色地帶的東西。”
晨意幫忙記者聯系上鼎校教育負責人孫女士并詢問:“當初機構有沒有承諾能保他(丁先生的小孩)進哪個學校的哪個班?”對此孫女士表示:“當時這個合同不是我簽的,但是合同上沒有寫保班的協議。”
當記者提到培訓機構前員工劉老師存在明確告知家長可以“保校保班”一事后,孫女士表示:“找劉老師約個時間,我們晚上一起和家長核實一下這個事情。”
丁先生則提出了全額退款的要求。對此孫女士則表示:“你上了那么多節課了,你現在要全額退掉,我們也是很無語的。如果說我的員工說了保班這個事情,那我愿意承擔。但如果按照合同形式我是覺得沒有說保班這件事的,走法律程序都是沒有。”
在記者協調下,三方約定在7月8日晚上進行協商。晚上10點30,丁先生告訴晨意幫忙記者,培訓機構已經將38000元全額退還給他。
市教育局:機構涉嫌違規,將嚴肅處理
7月10日,長沙市教育局校外培訓監管處工作人員告訴瀟湘晨報晨意幫忙記者,他們已經知曉相關情況,接下來將嚴肅處理。
工作人員說:“按照規定,如果該機構是有證的機構,可以在周一到周五期間可以開展語數外課程的培訓。如果無證,那么(開展語數外課程培訓屬于)違規。但無論如何,該機構承諾保校保班,這是明顯的違規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的規定,因為教育培訓機構不能向家長做這種保證性承諾。”
工作人員表示,該機構的做法肯定違規,已經讓區教育局對該機構進行查處:“這種機構我們肯定是要嚴厲打擊的,微機派位是不可能被操作的,該機構有虛假宣傳甚至詐騙的嫌疑。這種機構我們會進行嚴肅處理。”
瀟湘晨報記者王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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